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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电、分办文、会务、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管理、安全生产、保密、接待、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编制部门预决算、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计、管理工作。按职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指导和参与制定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校核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
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政府工作部门有关人员任免事宜。
参与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各市(区)做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综合平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调剂基金。对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跟进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统筹促进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和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创业服务等建设。负责就业、创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等职责。拟订和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异地务工人员就业的指导、协调与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オ、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审批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办学,落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贯彻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核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政策并指导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院校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承办市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事宜并指导、评估其工作。组建和管理相关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承办相关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确认、补发。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査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等工作。负责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服务工作松装密度。负责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江门市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江门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负责高级专家延退休的核准。
指导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下同)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公开招(选)聘、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摇杆、解聘等政策。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招(选)聘方案、工资分配方案的核准、执行结果认定、备案工作双摇杆机构涡轮液力转矩。承办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资变动审核、工资统发及除市管干部外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手续。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雇员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
负责组织开展人才需求调查,统筹人才供给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我市人才优惠政策,并做好人才和机构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兑现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人社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项目工作。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人オ引进、人才交流活动和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才政策的宣传和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人才服务管理政策和人才规划制定,协助做好人才工程、计划、项目以及专家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城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同)和失业保险政策,制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和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承担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补充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参与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待遇支付和基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征地项目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基本偏差,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事业单位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政策并提出支配计划。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负责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区)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下级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调查、处理辖区内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件。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执法工作职能科室。协调跨区域执法。组织实施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负责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定期执法资格培训。负责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和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企业职工福利有关政策等职责。指导劳动标准实施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具包、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本部门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筛孔。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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